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8 阅读:356

学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占老师,王老师

电话:28008364,28008363

地点:综合楼421室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人文学院-2023年度先进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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