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申请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加全校统一评选。
三、参评年度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评审细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四、申请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9月18日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个人申请
硕士研究生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打印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需导师签字,填写推荐意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电子稿;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和材料清单。
2、成绩表应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打印成绩单时应选择存档打印,须带有补考记录一栏;
3、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在《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中认证查询,提交科研成果相关原件(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上复印件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专业)以及论文电子稿(要求word版本,并注明发表的刊物)。(建议复印件多准备几份,这段时间科研材料要交好几次),英文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4、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与课题证明材料(课题申报书等,word版本打印即可);
5、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加科研、社会活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荣誉、成果支撑材料。
7、申报材料中的每一项成果、社会工作情况等都须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照申请审批表里的成果顺序进行排序,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40429567@qq.com,纸质版交于综合楼405,储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28008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