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1 阅读:129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1. 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的规定进行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2. 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点击“本专科资助对象认定”进行业务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特殊群体在认定申请时无必填项信息,仅需签字提交申请即可)

3. 学院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审核、认定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15日之前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学生资助对象申请流程。

如有疑问,可咨询:占老师,电话:28008364。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9月11日


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学生资助业务线上流程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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