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阅读:138

各位同学好,国家奖学金申报现已开始,详情见以下链接:

https://xsc.zjgsu.edu.cn/2023/0907/c1826a142548/page.htm

一、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专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学生评奖学年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体测免测者中,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

二、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未曾获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已获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三、申请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于9月14日15点之前发送至邮箱:zjc@mail.zjgsu.edu.cn。请将审批表、汇总表、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置于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国家奖学金申请—班级+姓名”命名。

请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于9月14日15点之前提交至综合楼405占老师处。如疑问,请联系0571-28008364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月12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docx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x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名单汇总表.xls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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