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阅读:1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本次申报面向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为辅。

       学院评审推荐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20日。

     2.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已主持2020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每位指导教师当年限指导5项。

     3.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组队申报(负责人是人文学院的学生,提交到我们学院)。

     4.重点项目经费:12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800元/项。

    二、具体步骤及要求

     1.指导教师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务系统教师工号。学生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具体的操作方法见附件1。

     2.申报工作操作流程:学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登录教务处网站→竞赛&创新活动网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导师登录评审——学院管理员分配评审专家——专家进行评审——学院创新项目分管领导确定推荐校级项目

     4.学生根据校、院创新项目的申报精神,按网上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为保证创新项目的顺利进行,凡经学校立项的项目每2个月至少登录竞赛创新活动网一次,记录项目进展。

     5.每个创新项目原则上需有1-2位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建议我院专业课教师等,同学们自己联系老师),学院审核。校级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指导教师应参与项目组方案的制订,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学院管理员应配合指导教师做好项目跟进、日志检查等相关工作。

     6.申请创新项目的主持人和成员均需登录系统填写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号、手机长号,否则不予立项。

    三、推荐项目计划数

序号

学院名称

重点项目(项)

一般项目(项)

项目总计

13

人文与传播学院

8

21

29

 

     请各班于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2021年度校级创新项目立项上报工作,每班由科技委员牵头,每班至少申报两项,同学们也可以自主申报。

     联系人:占佳聪,综合楼411办公室,联系电话28008364,657902。另请各学院项目申报人加入“浙商大2021校创交流群”,QQ群号为:638385790,733271546。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1号)文件。

 

 

     附件1: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学院工作网上操作流程图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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