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一)学期学生自主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3 阅读:161

人文与传播学院各系、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商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2018/2019(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予以公示,认定杨丽等同学获得相应分值创新学分,现予以公布。



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附件:1.关于2018/2019(一)学期学生自主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2.创新学分汇总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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