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14〕226号),经老师申报材料,学院办公室审核,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联系人:王靖怡,电话:28008359,地点:综合楼419室
人文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25-26学年人文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