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25〕111号)、《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外语〔2025〕010号)规定,经个人申报,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2025年10月20日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推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拟通过岗位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贾临宇、杨娜、张新朋、朱武汉
拟通过招生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谌莉文、何庆机、贾临宇、江静、蒋承勇、李丹弟、钱毓芳、杨娜、张素敏、张新朋、赵山奎、朱武汉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共计3天。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培养办公室反映,电话:0571-28008525,邮箱:xuhetongssll@163.com。为便于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