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8008754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公示】2025年春-先进个人公示(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