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行政教工党支部研究,2025年3月12日,报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党委备案同意,拟将张艺骞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联系人:顾老师,电话:0571-28008359,邮箱:zsdrwxydj@163.com。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