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1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人文与传播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1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点止。
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及时反馈。创新创业学分负责老师:张老师,综合楼419,28008360。
21级创新学分24-25-1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