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阅读:32

各年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及《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2024年度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下达的预拨名额为准。

各学院2024年度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额按照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额下达给各学院。人文学院1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浙江工商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具体条件详见《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工作均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各评审环节完成后由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审定。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或修订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2),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附件3),并报研工部备案。

(一)个人申请

硕士研究生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见附件5),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员务必提供所有国家奖学金的佐证材料,保证申请审批表和拟推荐人员情况表里的每一项成果与佐证材料一一对应。

(二)学院初评

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结果,根据研究生的展示情况和学术研究生成果综合给出分数,最终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并公示。推荐拟获奖人员人数均应在限额内。

(三)学校复评和审定

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学校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复评。

(四)申诉处理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2:人文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附件3.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doc

附件4.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docx

附件5.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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