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日至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占老师,王老师
电话:28008364,28008363
地点:综合楼421室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附件1:202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公示.xls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