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院内专家指导、评审酬劳发放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3-12-21 阅读:135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院院内专家之间的交流指导,规范学院评审费酬金发放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发放范围:学院统一组织的指导、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评审、学科出版资助评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评审等。

    发放标准:国家社科基金每指导1名教师按200/人的标准发放,如所指导项目获批,按每人2000/项奖励,其他评审酬劳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经费来源:酬劳的经费来源为学院历年绩效结余、创收经费和行政经费。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


人文与传播学院

Ο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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