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相关条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处分配给我院的名额,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占老师
电话:28008364/657902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