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管理与组织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3-10-19 阅读:120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管理与组织工作,调动教师课题申报的积极性,发挥院内专家的传帮带作用,保证申报书的撰写质量,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率,特制定本规定。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过程管理。在当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公示后,学院即启动下一年度的课题申报组织工作,包括选题申报、组成校内专家组、选题论证、申报书撰写指导、申报书院内认证、申报书校外专家指导与论证等。

校内专家组。学院根据选题申报情况,分学科及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学科组(外国文学,中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历史)组成校内专家组(以院内专家为主,不足时可邀请院外专家)。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院内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参与选题论证与申报书院内认证,二是一对一指导申报书撰写的全过程(指导人数,3-5人)。以上两项工作均计入岗位绩效C中的公共事业部分(具体另定)。如院内专家一对一指导的教师所申报课题成功立项,学院将给予奖励(额度另定)。

校外专家指导与论证。学院分学科组,邀请各学科组会评专家担任申报书的指导与论证工作,并召开申报书论证会(如某学科申报人数过少,则仅邀请指导不召开论证会);校外专家论证会,每项申报书不少于两轮。

学院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流程:由申报老师提出申请课题方向,确立校内指导教师,在撰写申报书过程进行一对一指导。由校内专家组组织第一次会评,发由申报老师修改,校内指导教师继续指导。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第一次集中指导,修改后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第二次集中指导。再行修改后,校内专家进行第二次会评,并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除学校一对一指导的政策和规定外,学院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自愿),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均需完成上述申报的全过程(指导与论证),并保存好申报书各个修改版本,做好论证记录,与申报书定稿一并发至科研秘书处,否则学院不予推荐上报学校。召开校外专家论证会时,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正高级以下职称教师必须参加所在学科论证会的学习,计入岗位绩效C考核。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管理与组织工作,由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各学科负责人协助、参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学科负责人的此项工作计入岗位绩效C业绩。


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10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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