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14〕226号),经老师申报材料,学院办公室审核,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联系人:顾志伟,电话:28008359/13282179897,地点:综合楼419室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2022-2023学年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