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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0 阅读:414



院内各单位: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商大教〔2014〕226号),经老师申报材料,学院办公室审核,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联系人:顾志伟,电话:28008359/13282179897,地点:综合楼419室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2022-2023学年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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