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8 阅读:167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学院组织开展了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918日—2023922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92216:00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8

(全)资助对象认定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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