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
2.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被认定为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参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重复参评此次评选。
3.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
注: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相关条款组织评选。
其中省政府奖学金评选体育成绩要求:
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 分)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作要求。
三、名额和资助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名额为40名,每人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一档52人,每人4500元,国家助学金二档106人,每人2700元。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37名,每人6000元。
四、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审批申报表及备案表。
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2022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备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省政府奖学金报送材料:《浙江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202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2/3)注意不要更改格式和字体,
2022年10月18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综合楼405占老师处;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电子版(附件4),文件分别重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
2022年10月18日上午11点之前发送至邮箱zjc@mail.zjgsu.edu.cn。
联系人:占老师,电话:28008364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