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处分配给我院的名额,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现将37名同学确定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
联系人:占老师,王老师
电话:28008364,28008363
联系地点:行政楼411办公室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人文与传播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