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阅读:149

硕士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是在校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浙江工商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申请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加全校统一评选。

三、参评年度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评审细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四、申请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10月11日16: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个人申请

硕士研究生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打印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需导师签字,填写推荐意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电子稿;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和材料清单。

2、成绩表应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打印成绩单时应选择存档打印,须带有补考记录一栏;

3、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在《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中认证查询,提交科研成果相关原件(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上复印件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专业)以及论文电子稿(要求word版本,并注明发表的刊物)。(建议复印件多准备几份,这段时间科研材料要交好几次),英文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4、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与课题证明材料(课题申报书等,word版本打印即可);

5、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加科研、社会活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荣誉、成果支撑材料。

7、申报材料中的每一项成果、社会工作情况等都须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照申请审批表里的成果顺序进行排序,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064143799@qq.com,纸质版交于综合楼411,王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28008363 。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2:人文与传播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5:国奖审批表

附件7:拟推荐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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