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阅读:11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的规定进行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交至学院。

3.申请表于9月18日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①纸质版。将附件1纸质版(打印后手写,字迹清晰)+必要辅助说明材料送交至综合楼413。

②电子版。压缩包形式(请以“班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命名),发送邮箱zjc@mail.zjgsu.edu.cn。压缩包含附件1(请以“班级+姓名+申请表”命名)和附件2汇总表(请以“班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命名)。

如有疑问,可咨询:占老师,电话:28008364。


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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