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阅读:152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及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2021年毕业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2.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鼓励专业交叉融合,跨年级组队申报。

     3.每个项目均应有1名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最多指导2个项目(包括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的项目)。

     4.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限于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5.已获得往年省新苗立项资格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的课题重复申报。

     6.已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资格的项目不得再申请省新苗人才计划。

     7.有明确计划希望参加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获得立项推荐。

     8.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关于纸质材料

     请将纸质版申报书以团队为单位于2020年12月7日16:00前统一上交至综合楼 411 办公室占老师处。

    2.关于电子材料

    请拟申报团队于2020年12月7日(周一)24: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Word形式发送至学院学创部邮箱2723900500@qq.com(后续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需在2020年12月21日(周一)16:00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网站再进行网上申报。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填写报名信息。

     3.关于学院汇总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上传。


     四、申报程序

     1.学院选拔。学院通过文本评阅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选拔,再向学校分别推荐各类项目。

     2.学生通过学院评审选拔之后方能推报参加校级比赛学校。

     3.  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

     4.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校团委报送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简称“省实施办公室”)

     五、作品填写要求

    1. 申报书要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

    2. 工作以WORD形式上传提交项目申报书(需盖章、签字的页面在盖章、签字后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插入WORD),并以“浙江工商大学+学院+项目名称”命名。

    3.格式要求:申报书中各项内容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格中的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表格空间不足的,可扩展。


    六、赛事咨询

    1.联系人:占佳聪

    2.联系电话:0571-28008364、19883120425

    3.联系地点:综合楼411办公室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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