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下拨给我院的名额,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经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刘怡菲同学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占老师;王老师
电话:657902;28008364;28008363
联系地点:综合楼411办公室、413办公室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实名反映意见和情况。
公示期间可到综合楼411办公室查看佐证材料。
附件: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