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经学生申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和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占老师,易老师
受理电话:28008364,28008361
联系地点:行政楼417、411办公室
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形式,反映意见和情况。
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