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审核认定结果的第二部分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09 阅读:2

人文与传播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商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现对2018/2019(二)学期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张雨晗等同学获得相应分值素质拓展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9日至11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疑议,关于素质拓展学分的请拨打0571-28008756,进行反应。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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