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阅读:140

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暨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 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均可申请“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2.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

“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3. 鼓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1.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第一完成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 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原则上,每个学院、部门限推荐1项。

3. 鼓励整合资源联合申报,特别是与其他培养单位、高校合作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非我校,请报研究生院备案。

4. 学校将根据专家意见,在进一步充实完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2018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2.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视同校级成果奖,学校将根据相关奖励办法,对获奖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范围、要求的教育成果,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各学院(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以及5000 字内的成果总结(纸质材料各一式5份)。(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2的填表说明)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 成果相关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1份,不提交纸质版,可将电子版(pdf格式)刻到两张光盘内提交,需列出光盘内支撑材料目录。

请各学院(部门)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院(下沙综合大楼1039房间),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xww@zjgsu.edu.cn。联系人:薛薇薇、陈菊美;联系电话:28877243、28877242。

五、申报评选程序

1. 项目组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经学院(部门)推荐后,连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并,于4月29日16:00前报研究生院;

2. 项目组撰写成果总结报告,连同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于4月29日16:00前报研究生院;

3.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 评奖结果校内公示。

6. 学校于5月20日前完成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强整合,组织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特别说明的是,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将成为省一流学科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列入省一流学科建设的学位点积极申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3.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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