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2016年度——2018年度市哲社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要求,通知完成研究成果并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于11月29日前通过杭州社科网“结题管理系统”填写《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传电子版结题材料(包括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一并报送至科研部1057室。
1.报送材料
(1)结题审批书2份
(2)成果要报2份
(3)最终成果5份
(4)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5)浙江工商大学归档审核表1份
2.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11月2日—11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