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阅读:166

各学院、研究机构、老师: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文件,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由各学院、研究机构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至校人文社科处。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即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依托机构、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8年7月12日16:00。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于2018年7月16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校人文社科处行政楼1057室。

四、其他要求

1.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2.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联系人:各学院、研究机构科研秘书


附件:1.参加中检名单

2.中间报告书



  人文社科处
                                             2018-6-19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