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限额申报)

发布日期:2018-01-18 阅读:159

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所有类型共限额申报6项。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二、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电子材料要求:1.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活页)”命名,例如“浙江工商大学-张三-H-B-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2.申报重点重大项目的需填写附件4《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其他类型项目需填写附件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3.电子材料于2月24日前发送至7626974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要求: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2.纸质材料待通过校内限项评审后,于3月4日交至学院科研秘书。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

 四、其他

(一)本次申报类别为:1.重大、重点项目 2.国家一般课题 3.国家青年基金课题4.教育部重点课题 5.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其中1、2、3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

(二)请老师仔细阅读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申报。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附件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

附件3: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附件4: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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