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平台、教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浙科发政〔2018〕5号),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推进计划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具体要求见《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1.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登陆“浙江省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http://cxrc.zjkjt.gov.cn)点击“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请各申报对象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帐号,在线填写推荐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报送到人事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报送到科研处。
2.经归口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对象需打印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报书两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月22日前分别交人事处、科研处。
3.省科技厅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科技部。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均可在严格把握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推荐。
2.申报对象如实、完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受理。
3.学校将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蒋磊 电话:0571-87054113,0571-85151402
省科技厅法规处联系人:王华、孙志洁 电话:0571-87054031
学校联系人:人事处王娅昕(28877275,667930,综合楼1023办公室);科研部叶彦莹(28877173,671213,综合楼1057办公室)。
附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
科研部、人事处
201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