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 阅读:158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附件1),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2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学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审核工作。

一、申报主体与日期

(一)申报主体:2015级在校本科生。请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通知到2015级每位在校本科生。

(二)学校与学院数据导入: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7日。

(三)学生申报日期: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7日。

(四)学院审核日期:2018年1月8日-1月19日。

     请大家在1月7日前自行在系统里完成申报,同时将佐证材料上传系统外,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材料交至综合楼417王阳光老师处,创新创业学分材料交至综合楼419章慧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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