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商大高教〔2017〕1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浙江工商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努力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解决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增强我校高等教育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选题原则
1.全局性原则。紧扣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有关高等教育的精神,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要求,选择影响学校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针对性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针对我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选择师生关注度高、实施效应大的课题进行研究。
3.创新性原则。要立足于高等教育研究的最新理论,以全新的视野和方法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学校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并能为今后申报高一级的研究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打基础。
4.科学性原则。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论证充分,能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要求,高质量及时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类别和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的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为常规性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种。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一般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比较紧密、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是指针对部门开展工作需要,符合学校申报要求,只立项但不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因杭州商学院财务独立,凡杭州商学院教师申报立项的课题一律列为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研究期限均为两年。
四、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所有成员均须为我校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1项课题,作为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1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2项。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人员联合申报。
3.课题申请人每两年内只能主持1项校高教研究课题。
4.申报重点课题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常规性课题,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与申报条件不符的;作为主持人有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单独一人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者。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一份)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2.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六、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1篇。结题时除提供《结题申请书》外,还需提供课题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两份及《浙江工商大学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
七、其它事项
材料上交地点:下沙综合大楼1037办公室
截至日期: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 汤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28877528 28877523
邮 箱:zjgsdxfzghc@126.com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高等教育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