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为11月6日-11月19日。项目负责人应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2)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软件等)。
2、因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应于11月10日前提交延期报告。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科研处审批,未按期提交上述材料者不予办理结转手续。
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截止日,为12月下旬校财务处本年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20日)。
科研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