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4 阅读:160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30号)精神,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7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5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青年创新人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35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10名;探索遴选支持青年创业人才5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青年创新人才指标,20%用于支持人工智能专业人才。

浙江省教育厅将在省属高校遴选推荐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15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10名。(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尚未下达,预计为每个类别1名。)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二、条件要求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二)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要求

校内遴选推荐阶段,申报人只需填写《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921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liawang@zjgsu.edu.cn,其中《汇总表》还需提交经学院盖章的纸质版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3室)。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在教育厅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择优产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全信息公示后上报。推荐人选还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娅昕

电话:28877275

电子邮箱:sheliawang@zjgsu.edu.cn

 

人事处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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