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直)支,校内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现从全校选派1名干部到省社科联挂职锻炼,为期一年。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商大党〔2010〕33号)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省社科联相关工作。
二、选派人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法制和政策观念强,廉洁自律,群众认可;
2.业务素质好,有利于培养和发挥专业特长;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人文社科理论素养。
三、工作时间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
四、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部根据选拔条件,联合人文社科处在校内组织报名和遴选工作,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报省社科联。
请各分党委、党总(直)支及各部门积极做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和推荐工作。请于1月9日前填写报名(推荐)审批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它事项
挂职其间挂职干部的管理服务、考核及政策待遇等按照浙商大党〔2010〕33号文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锰铱 28877173 676846(短号)
林 琳 28877073 651299(短号)
附件:干部挂职锻炼审批表(见下方附件下载)
党委组织部、人文社科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