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2 阅读:155

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要求,为保证学校2017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部门)编报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学校须将2017年出国(境)计划(不论何种经费渠道,不含90天及以上因公出国培训)逐项编入年度财务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执行,具体包括:学院(部门)组团、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参加校外团组、教师使用科研经费或其他项目经费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等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今后未列入预算的出国(境)任务财政将不予批准

二、请各学院(部门)结合年度对外交流合作、联合办学、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快通知每位教职员工,汇总报送本学院(部门)2017年度自组团、参团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各种类型的出访计划。出访计划根据性质区分为:一般公务出访和教学科研人员国际学术交流两类。

三、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中,明确有出国费预算的,一并纳入本次申报。

请各学院及部门在7月14日(周四)14:00,将因公出访计划报送至国际合作处(下沙校区综合楼112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ypyu@163.com。

因时间紧,请各学院(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按时申报。

 

附件: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

 

联系人:国际处王燕萍      联系电话:28877316,697115

计财处陈海霞      联系电话:28877300,  69957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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