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开展“三育人”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委员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以及《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大党〔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年度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1、先进集体:
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实行自愿申报原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若干校“三育人”先进集体。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其中1个先进集体参评省“三育人”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处室单位和独立学院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以学院、系部、教研室或部门等为单位,并按要求填报“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二级学院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党总支负责审核。
2、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是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全校评选名额按2016年3月30日统计的在校教职工总人数(2235人)的1.5%比例额度,总计评选35名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其中4名(含杭州商学院1人)参评省“三育人”先进个人。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按照《浙江工商大学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总数应不超过推荐评选名额,确有突出表现人选需增加推荐名额的,请与“三育人”工作办公室联系;按照分配比例不足1人(小于等于0.5)的部门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与否,如需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分配到各分工会(工会小组)的推荐评选名额,应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学院或部门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学院或部门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学院或部门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2、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3、二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有效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三、推荐评选要求:
1、各学院或部门分工会(工会小组)应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积极营造“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坚持评选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二是“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学院或部门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学院或部门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并在学院或部门进行公示。
3、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推(自)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500字,不能附页)及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格式)、照片(被推荐集体活动照片2-3张);按名额分配推荐的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一份(主要事迹500字,不能附页)、个人照片(生活照及证件照各一张)及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撰写要求请参照附件模板格式),请于5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h28877157@163.com;同时将党组织签署好审核意见的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集体申报表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工会三育人办公室(综合大楼1163室),联系人:周莹莹,联系电话:28877156。
浙江工商大学“三育人”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