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第三十五届田径运动会教职工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6-04-08 阅读:162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5月19日、5月20日(遇雨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下沙校区田径场

二、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个人项目

1.男子甲组(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2.男子乙组(1966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出生)

60米、400米、立定跳远、铅球

3.女子甲组(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100米、400米、跳远、铅球

4.女子乙组(1971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出生)

60米、400米、立定跳远、铅球

(二)团体趣味项目(以分工会、分工会小组为单位)

共绘蓝图、众星捧月、袋鼠运瓜、毛毛虫竞速,详见附件2

三、运动员资格

凡身体健康,符合分组报名年龄段要求、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原则上不跨年龄组报名参赛,男子50周岁以上、女子45周岁以上人员,请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愿向分工会申请报名参加男女乙组项目。参赛运动员意外保险由报名部门办理。

四、录取名额和计分方法

1.各单项取前8名,以9、7、6、5、4、3、2、1计分。

2.团体趣味项目四项积总分取前八名。

3.个人项目报名或实际参赛人数超过8人(队)以上的,按成绩取前8名,报名或实际参赛人(队)数少于8人、队(含)的,取报名或实际参赛人(队)数递减1名录取,分值相应减少。报名或实际参赛人数(队数)少于3人或3队参加的项目,不计名次,统一根据名次按6、3、2分颁发奖金;

4.体工部及杭州商学院专任体育教师、人民武装学院教工、后勤中心劳务用工会员参加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按成绩取名次,不占单项同名次分数,获次位成绩的教工运动员名次与其并列。

五、比赛规程

1.田径项目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已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随意弃权,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赛前检录时必须将有医务所证明或总裁判长签字的请假条交给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的裁判长;在比赛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动员,则取消其所得成绩和名次,并对其所属的代表队通报批评。

2.团体项目竞赛规程参见附件1。

六、报名办法

1.所有项目均以分工会、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报名;

2.个人项目:田径比赛原则上每人限报2个单项,但可兼报团体趣味项目;每个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人;

3.团体趣味项目:以分工会、工会小组为单位报名,每分工会、工会小组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每队设领队1名,运动员12名,其中6男6女(其中须有处级或以上领导1名),每位运动员最多可参加3项团体趣味项目。

4.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编排错误,报名采用发送电子表格邮件方式报名。注意:填写报名表时须将报名表(附件1)中的表1——表5同时完成,邮件发送地址: gh28877157@163.com。

5.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若有多报、错报则由竞赛编排组删除,超过报名时限不再补报,未经报名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论。

6.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 22 日下午3点30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莹莹  短号:672865  电话28877156。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第35届校运会教工团体趣味项目竞赛规程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第35届运动会教工项目报名表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校工会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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