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本科课程负责人及修订教学大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6 阅读:5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促进课程建设,规范教学过程,并为迎接2017年教育部审核评估做好相关准备,请各相关部门确定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依据2015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相关教师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请各系在4月14日前将课程负责人汇总表及对应的课程教学大纲送综合楼4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un116113@163.com。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后由课程负责人负责上传教学大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课程负责人汇总表.xls

附件2 教学大纲模板.doc

附件3 教学大纲样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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