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人文与传播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28008758,674108,舒老师。
公示时间自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共7天。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xls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