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苏州大学“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5-10-06 阅读:151
人文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317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组织面试,拟派刘羽佳、张璐、卞艳婷、徐瑞、桂明鑫等5名同学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赴苏州进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交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571600581600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581600前实名向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反映。联系人:姜兵老师,电话:28008756,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0411室。
人文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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