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四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6 阅读:152

各学院(部门)、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第四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7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浙江急需、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水平”和“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重点支持具备良好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和取得明显培育成效的协同创新中心。
    2.符合“实质性培育组建运行为前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机制体制实际操作为保障”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数量
    第四批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限额申报。我校仅1个名额。
    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参加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第四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拟认定8个左右。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认定申报书》(见附件)一式2份交科研处;需要进行申报论证的,可与科研处联系。8月13日前将最后定稿的相关佐证材料与《认定申报书》一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一式12份交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yyy@zjgsu.edu.cn),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地点:下沙综合楼1057室
联系人:叶彦莹 
联系电话:28877173(O)、671213(M)
E-mail:yyy@ zjgsu.edu.cn

                             科研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认定申报书

相关文件政策: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技〔2012〕7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技〔2014〕2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20号)
5、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6、2013-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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