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及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浙商大科〔2011〕186号)文件规定:学校科研处对校级科研机构的考核评估,分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二组进行,每两年一次。A级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前8位主要校内研究人员在考核期内的高层次科研成果总分,排名进入各组前30%。B级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前8位主要校内研究人员在考核期内的高层次科研成果总分,排名进入各组前80%。C级科研机构:A、B级以外的其他校级科研机构。参与考核的校级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以机构批准时确定的人员为准。在2个校级科研机构兼职的研究人员,其高层次科研成果分,每个机构各计算一半。参加本次考核评估的科研机构理工类有12家,人文社科类有40家。
现将校级科研机构2013-2014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A类研究机构:
1.系统科学与数学研究所
2.产业经济研究所
3.企业组织与战略管理研究所
4.统计科学研究所
5.技术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
6.营销与商务管理研究所
7.诉讼法研究所
8.国际法研究所
9.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10.财务与会计研究所
11.互联网与新兴经济研究中心
12.数理统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
13.废物处理与再生利用研究所
14.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15.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16.食品研究中心
B类研究机构:
1.金融研究所
2.经济统计与数量经济研究所
3.城乡生态环境与规划信息技术研究所
4.旅游转型与区域规划研究所
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6.政府成本与绩效评价研究中心
7.投资与风险管理研究所
8.科技统计与商务数据分析研究所
9.国际贸易研究所
10.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11.浙江宗教研究中心
12.日本文化研究所
13.当代浙江研究所
14.土地研究所
15.动画与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16.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17.文创设计与产业化研究中心
18.翻译与文化研究所
19.应用语言学研究所
20.中日文化比较研究所
21.环境功能材料与友好过程技术研究所
22.信号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23.信息工程与电子商务研究所
24.网络与通信工程研究所
25.水产品加工研究中心
2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研究所
其余校级研究机构为C类。
公示期为7月3日-9日。各科研机构2013-2014考核总分可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核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科研处反映,反映材料需署实名。
联系人:叶彦莹
联系电话:28877173,671213
办公室:综合楼105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