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如期完成,现对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具体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切实按照下列进程执行。
一、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答辩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内容 | 论文各环节最后完成时间 |
预 答 辩 | 2015年10月26日前 |
匿名送审 | 2015年11月4日前论文送审,2015年12月上旬 返回匿名送审论文评阅书。 |
答 辩 | 2015年12月25日前 |
材料报送 | 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毕业及授位名单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2016年1月7—12日 |
毕业典礼 | 学期结束前 |
二、匿名送审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要求,博士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硕士学位论文按申请学生人数的不超过30%由研究生院送审,其余由培养学院送审。博士论文送五位专家,硕士论文送两位专家。
三、送审论文材料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报告(匿名)及论文评阅书一式五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论文中不能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封面中的省编号处填写研究生部统一编的论文编号。研究生院抽送名单10月中旬确定。请各学院将研究生院送审的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书收齐后于10月31日前交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通过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方具有论文答辩资格。各学位点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将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答辩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符合《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
3.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毕业名单及分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拟授学位名单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未送达或送达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学位申请将延后一期受理。
4.学位申请人的 3份正式论文和1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