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有关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的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网上申请。学生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申请截至9月25日下午4点。
3.审核、认定。在学生申请结束后,各学院登陆网站(http://xsc.zjgsu.edu.cn/stumng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工作,截至9月28日下午4点。
4.学院公示、上报。各学院将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务必与系统认定名单一致),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至综合楼33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zxfwzx@zjgsu.edu.cn。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抓紧落实,耐心指导,按期完成。
6.学生管理系统使用咨询电话:28877256。
学生处
2015 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