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即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阅读:1

各位有关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高校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内容,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1份、佐证材料1份及归档审核表1份。
二、工作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须在2014年5月23日前,按照《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题。
    同时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申报系统http://www.zjkysz.cn/index.php中填写相关内容。(2008年以前立项的课题不做此要求)

    结题佐证材料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采纳应用意见。结题佐证材料为论文的,必须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且挂有教育厅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联系人  :赵延敏
联系电话:28877178  69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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