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此项目限项1项)

发布日期:2014-03-07 阅读:146

校内各有关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精神,强化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势,在不断巩固现有学科优 势的基础上,努力培育新的优势学科增长点。从今年开始,实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项目资助”计划,资助扶持我省优势学科重点研究方向的重大研 究项目。首期资助不超过10项(以后每年立项3项左右),每个重大项目可包含3-5个子课题。重大项目资助三年为一周期,首批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后 续经费视成果质量和中期评估后的实际需要拨给,总经费不超过30万元,要求申报单位给予不少于1:0.5的经费配套承诺。在研期间各课题组必须组织1次以 上有影响的学术会议,并在知名报刊上发表会议综述,须在一级以上(含一级)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作为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为系列学术专著。申报具体事项 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资格:浙江大学、省级本科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省社科院、省委党校。

2. 首席专家资格:(1)首席专家必须是我省学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均只设1名。(2)有各类在研社科基 金项目者,不得拿已立项课题申报,如需申报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此次其他优势学 科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依托学科资格:重大课题所依托的学科必须是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原则上必须有博士点或者一级以上硕士授予权。

二、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申报,重点组织好优势学科重大项目设计论证材料。原则上浙江大学可以申报4项,其他单位1项。

2、省社科规划办汇总各单位申报后,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负责立项管理。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需填写《优势学科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2)每项《申报表》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相关材料请登录浙江社科网下载。《申请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办,截止日期为2014年 4月 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叶婧
联系电话  28877179  639896
邮箱:yellowleaf@mail.zjgsu.edu.cn
材料上交地址:下沙综合楼1057室

附件:

重大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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