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5 阅读:3

为进一步发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厅科研项目)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 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结合青年教师发展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自由探索,开展 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的研究;鼓励技术创新,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合作交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研究。
    二、申报条件
    1.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 项目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 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 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3.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科研项目的,不再给予项目立项。
    5.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三、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5万元-1万元/项。
    四、申报办法
(一)213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31/20100513105806.doc,并完成网上申报。
(三)2013年度科研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因此我校需校内评审,且需填写校内评审书,下载请点击红色《校内评审书》字样。
(四)限额评审时,需先交《申请书》一式2份(盖好学院公章),以及《校内评审书》一式三份,于4月7日前报科研处1057室。(因校内评审后需公示7天,所以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候。)
    五、项目管理
1.厅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项目申报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申请结题。
3. 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 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4.厅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联系电话:28877179   639896  28877178
联系人:  叶婧   赵延敏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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