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阅读:145

硕士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院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是在校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所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012级硕士生今年暂时不能申请)。

二、申请名额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一共可推荐2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三、评审细则

1、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2、科研认定方法

(一)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等同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学术刊物上以浙江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含)。

(二)论文、课题、获奖情况参照《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

3、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四、申请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以下材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打印稿一式两份(需导师签字,科研处盖章则由学院李益老师统一报送)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

(二)“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所修课程必须齐全,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盖章;

(三)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相关原件(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封面上复印件用铅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

(四)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加科研活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参加社会活动获得社会荣誉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荣誉、成果支撑材料。

2、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月4日中午12时整之前送到管理楼413室。

五、申请材料上交和咨询
    上述材料一律交给学院413商老师,电话:665223;28008361;邮箱是:woareshy@126.com;

     咨询电话:李老师:28008751,商老师:28008361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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